有两件事使然:第一件事:上网费 。
2007年4月我办理了240元/720小时的一年上网手续,用了一年,还剩下90多元,无奈作废 。
2008年再办理时,上网费涨到300元,又办理了一年的 。
没料到刚到10月份就通知我上网费已用完,我非常震惊和纳闷:怎么才半年就已没钱了呢?我赶去查问,被告知——2007年是一年一结算,2008年改为一月一结算,一个月内,一天也没上网照样扣,而超过55小时,1小时扣9角 。
呜呼,这是什么道理!反过来正过去都是你们的理,刀把子在你们手里攥着,左砍右砍随你们的便 。
作为消费者连一点发言的权利也没有,这是哪条法律赋予你们的王法?还讲点人性、人权不?第二件事:电话销号 。
因为拆迁,我最近从红旗大街搬到和平西路我内弟腾出的房子,电话没撤,我想接着用,把原来的电话消了号 。
在办理手续时被告知,销号要交30元销号费 。
我说给保存号码行不,服务小姐说不行 。
我说人家网通不收销号费,还千方百计劝说客户保号的 。
她说铁通不行 。
我说,消了号把剩下的电话费和上网费转到新电话上去行不,她说也不行 。
她说,和平西路是709,没有795的线 。
我说这都是你们铁通的,怎么就转不过去呢?她说转不了 。
这下可叫我做难了,我问怎么办,她说,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你先把709的电话费用完,再消了号,再选一个新号,才能把剩下的钱转到新号上去 。
呜呼,两个现有的号都要消掉,60块钱转眼这就没了!这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哎呀呀,我找谁去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