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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被中国联通“潜规则”

又一次被中国联通“潜规则”



很随意地查询9月份的联通手机通话详单,我很意外地发现话单计费“有问题”!

9月30日晚23:39,我在我所居住的小区对面的新德家园工行通过柜员机办理自动存款业务,“实际到账金额”很意外地少了100元!也就是说柜员机“黑”了、“吞掉”了我100元!情急之下,我很“习惯性”地用手机拨打了工行的服务热线——95588,将自己的“遭遇”第一时间告诉了工行接线的值班小姐,热情耐心的工作人员一点一滴进行了登记,及时让我通过“电话银行”给我作了“投诉处理”……此次通话时长6分50秒。

就是这次不到7分钟的通话,联通手机清单上赫然显示出:“本地通话,收费2.52元。”也就说,联通公司从我的手机预存话费帐户中扣走了每分钟0.36元共2.52元的话费。

记得我的手机是在2008年2月3日办理的“银级世界风”用户“新服务计划”“套餐”——月租88元,预付300,包省内接听,含本地省内300分钟,本地0.28,漫游0.49,套餐次月生效……

按“套餐”规定,只要每月“本地通话”在300分钟内,联通公司就只能按月租88元收取手机的“基本通话费”。我核对了一下自己9月份手机拨出的“通话时长”,拨出通话时长远远在300分钟内!很显然,这次联通公司“不按规则办事”、“出尔反尔”地多收取了我2.52元。心想钱虽然不多,但如果能确定这是9月份最终的扣费情况,那我很有必要向联通公司“讨个说法”。

国庆长假后结束后,在10月8日下午,我致电联通服务热线10010,因电话一直回复的“电话正忙,请继续等待或留言……”故我无法与联通公司“面对面”。无奈之下,最后我直接拨打了联通公司曾安排为我“一对一服务”的凌丽小姐的手机(我是联通公司自己认定的世界风“银级客户”)。我把9月份的扣费情况同她进行了沟通,然而我得到的是“很费解”、“很失望”的答复:“1和9开头的电话号码含95588是我司规定的特服号码,通话时长不在套餐内,要按每分钟0.36元另外收费!”……

我越听越糊涂,简直是一头雾水!心情非常地纠结!

回到家,立即找出两年前联通公司给我办理“优惠套餐”工作人员丢给我的联通公司“世界风新省内商旅套餐资费表”。该宣传册上白纸黑字地很清晰地载着一行行“说明”:1.套餐包含拨打时长指在本地和省内漫游时发生的基本通话、漫游通话和直拨国内长途时长。2.拨打台港澳及国际长途、使用17911、193、96525等业务接入号码产生的通话时长,均不计入套餐包含的通话时间内。……

由此看来,这“有争议”的2.52元话费根本不用再“争议”了,联通公司这样收取用户的话费毫无任何理由可据!很明显,联通公司按凌丽小姐的说法扣交话费简直是又一次被“潜规则”!

大胆假设一下,就算凌丽小姐的“解释”是对的,那我在9月份当月同样用手机拨打的“95599”(农行)和“95518”(人保财险)等9字开头的号码也应当同95588一样按“特服号码”另外收费,然而账单显示没有!更何况自该套餐生效日始至今,我用手机拨打过N次工行95588的服务热线,以前都没另外收费,从来没有,而偏偏这次要另外收费!联通公司这种解释很显然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虽然10010反复给我电话说是因我自己“不知情”而“谅解”我,联通将向我返还这2.52元,但联通公司给出的返还话费的、“各种责怪用户而根本不检讨自己的不同理由”都让人无法接受。心想这么大的一个“上市公司”,居然不能正视自己的“不足”或“失误”而是一味地强调自己的“潜规则”、一味地责怪用户,我想这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让人失望!

2.52元虽然不多,联通公司的这种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怎么让人相信一如广告上所说那样——

“让一切自由连通”、“信号越来越好,服务越来越贴心”?!

又一次被中国联通“潜规则”。

不说我是联通公司13年多的“忠诚客户”,不说手机入网的第一年因春节回安徽老家而延迟不到一天时间交话费联通公司就根本不事先提醒我而毫不留情地“强行停机”,也不说我本人一直以来各种应缴、应扣款项“从不逾期”的“诚信为人”,单说自己多次无辜“遭遇”中国联通公司的“潜规则”,我真的想更换这13年多一直在使用中联通手机号码!

同样是今年7月17日,收到联通6月份话费单。很意外地发现我的“预存话费”565.89元突然“消失”了!记得是2009年7月6日办理了“预存话费900元送900元”的优惠活动,我从联通公司经办人员口中得知赠送的900话费元按12个月分摊每月赠送75元,但就是不明白的是自己“真金白银”存进去的900元“本金”没用完怎么突然之间就无形地“消失”了呢?

我电话客户经理凌丽。得到的解释说这原因在于使用的“一年时效”问题,但当时办理预存话费时应该是根据我的历史消费记录只能让我参加“预存600元送600元”,为什么让我交了900元呢?何况当初联通经办人员压根儿就没向我解释这么多!也就是说我对于联通公司自己规定的什么“一年时效”毫不知情。这很显然,这次我遭遇的同样是联通公司的“潜规则”!……

再次回想到我参加2009年春节联通公司推出的正月初一至初六“联通迎新送祝福,打多少送多少”活动。最后是活动参加了,但联通公司赠送的话费有“很大出入”。我虽然经过同联通公司反复“沟通”,最终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郁闷的是,自己还是被中国联通“潜规则”了一回。

但愿不会再次被中国联通“潜规则”!